[1]马 蓉,汤少梁,冯莉钧.药品价格多方谈判主体及其事权划分研究[J].卫生经济研究,2017,(03):8-1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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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价格多方谈判主体及其事权划分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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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经济研究[ISSN:1004-7778/CN:33-1056/F]

卷:
期数:
2017年03期
页码:
8-11
栏目:
专题研究
出版日期:
2017-03-01

文章信息/Info

作者:
马 蓉汤少梁冯莉钧
南京中医药大学,江苏 南京 210023
关键词:
药品价格谈判谈判主体事权划分
分类号:
R95
文献标志码:
A
摘要:
通过对药品价格多方谈判政策实施现状的阐述,提出谈判主体事权划分的意义及原则,并具体划分了四个谈判主体——政府、医保、医疗机构(专家)和药品生产企业在谈判过程中的事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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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2017-03-01